【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万钢:发挥特色优势,砥砺致力为公、侨海报国的时代担当******
连日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高度关注、持续热议中共二十大,认真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大家纷纷表示,要紧紧围绕中共二十大绘制的宏伟蓝图、确立的奋斗目标和作出的战略部署,切实履行好参政党职能,主动参与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上作出新贡献。即日起,“统战新语”陆续刊发各民主党派中央主席、全国工商联主席和无党派人士代表的学习心声。
中共二十大作出的各项决策部署、取得的各项成果,致公党中央倍感振奋,坚决拥护。学习宣传贯彻中共二十大精神是致公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我们将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宣讲和学习贯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共二十大精神上来。
坚定不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过去五年和新时代以来的十年中,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创造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成就,推动我国迈上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我们将引导全体致公党员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
以高质量参政履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力量
中共二十大把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为中国共产党从现在起的中心任务。致公党将积极投入到这个中心任务中去。一是深入学习,牢牢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为推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建言献策。二是务必谦虚谨慎、艰苦奋斗,坚定历史自信,增强历史主动,把贯彻中共二十大精神体现到谋划工作、部署任务、推进实践中。
更好发挥致公党特色优势,砥砺致力为公、侨海报国的时代担当
中共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加强海内外中华儿女大团结,形成同心共圆中国梦的强大合力。作为具有侨海特色的参政党,致公党有责任和义务为此作出新贡献。一是在向海外宣传好、解释好中共二十大精神上下功夫,进一步用好海外侨胞融通中外的独特优势以及海外华侨华人社团组织的宝贵资源,向他们讲好新时代新征程故事,讲好中国式现代化,更好地凝聚共识,增进团结。二是在做好海外统战工作上下功夫,增强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在积极应变的基础上,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更加注重涵养和保护侨界有生力量,更加注重服务国家外交大局,扩大对未建交和新建交国家侨胞的交流与合作,为营造我国发展良好国际氛围作贡献。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周围,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来源:统战新语微信公众号 作者万钢系致公党中央主席)
黑龙江省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李松被“双开”******
黑龙江省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李松被“双开”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黑龙江省委批准,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省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李松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消费卡;违反组织纪律,跑官买官,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瞒报房产、股票;违反廉洁纪律,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违规经商办企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办理银行贷款、发行融资理财产品、批准评估机构准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滥用职权,致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涉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犯罪。
李松身为国有金融企业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违背组织原则,跑官买官,破坏党的选人用人制度;为官不廉,以权谋私,将银行贷款资源作为中饱私囊、攫取个人利益的工具,严重破坏金融市场秩序,严重损害党的事业和形象。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松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李松简历
李松,男,汉族,1968年6月生,湖北黄梅人,1987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8月参加工作,吉林财贸学院金融专业毕业,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学位。
1986.07—1990.08 吉林财贸学院金融专业学习
1990.08—1995.01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营业部科员
1995.01—1996.05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营业部副科长
1996.05—1999.04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营业部办公室科长
1999.04—2000.08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营业部营业室科长
2000.08—2003.07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信贷经营处科长
2003.07—2005.04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
2005.04—2006.07 中国建设银行哈尔滨农垦支行行长
2006.07—2006.12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公司业务部负责人
2006.12—2008.12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
2008.12—2009.01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行长助理、公司业务部总经理、投资银行部总经理
2009.01—2013.04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行长助理
2013.04—2016.02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2016.02—2019.06 龙江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2019.06—2022.05 龙江银行党委副书记、行长
2022.05—2022.06 省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
2022.06—2022.07 省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2022.07 免职
(黑龙江省纪委监委)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