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美食柳州螺蛳粉去年出口增六成 出口额达八千多万元******
中新网南宁1月14日电(陈秋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代表、柳州市市长张壮13日介绍,2022年预包装柳州螺蛳粉销售收入达到182亿元、同比增长19.6%,年寄递量超过1亿件,实现出口8300万元,同比增长61%。
当天,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记者会在南宁举行,张壮出席了记者会。
张壮表示,柳州市将加快柳州螺蛳粉产业园项目建设,推动柳州螺蛳粉全产业链发展。
柳州市是中国西南地区的工业重镇。张壮介绍,五年来,柳州市工业综合实力迈上新台阶,工业总量稳居广西各市首位,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1258家,产值亿元企业超过400家,百亿元企业超过7家,千亿元企业2家。工业投资持续扩大,2022年增长31%。柳州高新区入围全国园区高质量发展百强,智能家电、智能电网、机器人、装配式建筑、旅游装备制造、大数据等一批特色产业园区发展壮大。
张壮称,柳州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创新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拥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800家,国家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7家,自治区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89家,均位居广西第一。先后成为“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国家创新型城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获批广西首家自治区实验室——广西新能源汽车实验室。
此外,柳州市汽车、钢铁、机械等三大主导产业持续壮大,上汽通用五菱成为累计产销量突破2500万辆的车企。汽车芯片国产化取得重大突破,零部件本地配套率达56%。柳钢集团品种钢占比超过68%,柳钢集团本部钢材产量突破1800万吨。柳工第二代电动装载机实现上市,电动装载机销量占比超过50%。
值得一提的是,柳州市新能源汽车产量累计突破170万辆,约占全国1/10。柳州市新能源电池产业集群初步形成,建成动力电池产能16GWh,在建产能66GWh。
张壮表示,2023年,柳州市将重点推动上汽通用五菱“一二五”工程,东风柳汽“E56”战略,推动青山瑞浦、国轩动力电池(二期)等项目建设,加快打造国际新能源汽车产业高地。(完)
私募备案拟定新规严把行业“入口关”:大中型机构未受影响******
记者 昌校宇
1月10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基协”)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及配套指引征求意见结束。
对于业界高度关注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实缴资本和基金产品初始实缴募集资金规模等条款,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的专家、业内人士表示,《办法》相关要求有助于加速行业出清、扶优限劣,对具有一定规模的机构影响不大,更多是约束行业内浑水摸鱼、相对不正规的机构的行为。
适度提高管理人登记要求
《办法》从基本经营、出资人和从业人员等方面出发,适度提高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要求。其中,私募基金管理人实缴资本高于1000万元(创投除外)、出资人必须以自有资金出资且有资产管理等相关经验、从业人员兼职限制等条款被市场热议。
清华大学全球私募股权研究院研究部总监李诗林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身的治理结构、财务能力及从业人员专业化水平是确保私募基金规范运作的核心要素,从长远看,严把行业“入口关”,有利于提升行业规范化与专业化水平。
李诗林进一步表示,“至于已完成备案登记的存量私募基金管理人,是否需要按新的要求进行规范,《办法》暂未明确规定,有待协会后续做进一步说明。”
对于《办法》对管理人登记提出更高要求,多家具有一定规模的私募证券、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均表态,目前影响不大。
衍盛资产董事长、投资总监章友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办法》立足于保护投资者和规范市场证券投资、研究活动,提出一些规范性要求,其中不乏较多执行性强的意见。从长期看,将倒逼从业人员提高业务素质、机构提高管理规范程度。
章友进一步介绍,对于目前已具备一定规模(中等以上)的私募来说,绝大多数的投研和管理体系已相对成熟,受影响不大。《办法》更多是约束行业内浑水摸鱼、相对不正规的机构。
除了明确管理人登记标准,《办法》还总结备案常见问题,明确基金备案最低规模要求等,引导私募基金回归本质。
就私募基金初始实缴募集资金规模的规定,蒙玺投资认为,“这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募资能力提出更高要求。目前来看,对公司业务整体影响较小。”
北京利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创始人、合伙人常春林建议,小型私募应在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要求下,合规运营,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和品牌优势,持续为投资人带来合理回报,尽快跨过初创期。
李诗林认为,对于产品初始备案资金的要求,初衷是打击一些“买壳”“卖壳”的虚假私募行为,同时也为了保证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以后能够维持基本业务收入。不过,预计业内针对这一条款会反馈一些不同意见,特别是对私募股权基金与创业投资基金来说,在实践中,这些基金投资项目从项目接洽、投资协议谈判到完成投资交割等流程、周期较长,因此,这些基金往往是在投资项目确定以后再通知投资者实际缴付出资,而非一开始就将大量资金置于私募基金账上。此外,当前我国正鼓励私募股权及创投基金加大对处于种子期、初创期项目的投资,这些投资往往不需要太多资金,基金规模过大,反而可能会妨碍这些基金对早期项目的投资。因此,建议监管层面再汇集行业内多方面反馈意见,在规范与发展之间寻求适度平衡。
《办法》或于上半年落地
值得肯定的是,《办法》在基础自律规则层面对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作出回应,进一步提升规则的科学性、透明度和有效性,为私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常春林预计,“《办法》或于今年上半年正式落地。”
华北地区某小型私募透露,“相关意见已匿名通过券商上报。由于业务实操存在特殊情况,希望监管层面对于初创机构发展中的共性情况,政策预留空间。”
中基协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末,存续私募证券投资基金92754只,规模5.56万亿元;存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31550只,规模10.94万亿元;存续创业投资基金19354只,规模达2.83万亿元。
常春林预计,未来3年至5年,私募基金行业将迎来高速发展期,投资策略也更加多元化。私募基金管理人“二八分化”将更明显,头部、中部私募或占据超过80%的管理规模,尾部私募管理规模占比将逐渐缩小,不具特色、不能够为投资者带来价值的“伪”私募将逐渐被市场淘汰。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