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疫刑事案件办理调整后,还有哪些法律问题待明确?******
中新网北京1月9日电(韦香惠)我国对新冠病毒感染已正式实施“乙类乙管”。7日,最高法、最高检等五部门联合出台《关于适应新阶段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依法妥善办理相关刑事案件的通知》,对涉疫刑事案件办理调整进一步细化。有关专家表示,这更有利于符合新规所代表的现时的社会评价,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
1月8日,中国边境城市——广西东兴活力逐渐恢复 翟李强 摄这些人可解除羁押
1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海关总署联合出台《关于适应新阶段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依法妥善办理相关刑事案件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明确,自2023年1月8日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不再纳入检疫传染病管理之日起,对违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预防、控制措施和国境卫生检疫规定的行为,不再以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第三百三十二条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定罪处罚。
目前正在办理的相关案件,依照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处于被羁押状态的,各办案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解除羁押强制措施;涉案财物被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依法及时解除。
《通知》强调,要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侵犯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扰乱正常医疗秩序和严重妨害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重点机构防控秩序,对涉疫药品、检测试剂等制假售假、走私贩私、哄抬物价等危害严重、性质恶劣等犯罪行为,依法从严惩治,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对涉疫轻微刑事案件,重在疏导和化解矛盾,统筹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把注重溯源治理、恢复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融入司法办案。
1月7日晚,上海浦东国际机场T2航站楼国际到达层连夜拆除入境旅客闭环转运防疫围挡 殷立勤 摄专家:刑法适用的基本原则是从旧兼从轻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郑戈向中新网介绍,刑法适用的基本原则是“从旧兼从轻”。
郑戈解释,从旧兼从轻原则是刑法和行政处罚法等涉及禁止和处罚某些行为的法律领域所通用的法律适用原则,从旧原则所贯彻的是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的理念,如果某种行为是被行为发生后的新法规定为具有可罚性,则应当按照行为时的旧法不予处罚;从轻原则是对从旧原则的补充,如果行为发生时的旧法规定该行为违法并应予处罚,但新法免除了该行为的处罚或规定了较轻的处罚,则适用新法。
“涉疫刑事案件办理调整是新法轻于旧法时,从轻原则适用的进一步体现。”他说。
北京大学医学人文学院医学伦理与法律系教授王岳认为,“乙类乙管”的实施,意味着刑法随着行政前置法的修改而对涉及新冠感染的行为的法律认定发生了变化。
王岳表示,《通知》对相关人员的解除羁押更符合处罚与违法行为相适应的原则,更有利于符合新规所代表的现时的社会评价,实现判决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他向中新网解释,其中的法理在于,对于新冠病毒感染的乙类甲管措施已经实际解除,且“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观念不断深入人心,在这一背景之下,人们刻意违反新冠防疫规定的现实可能性和危险性都已经下降,原有可能涉及刑事犯罪的行为已经不足以构成对社会秩序以及公众健康这两个法益的威胁,法律对该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评价已发生变化。
“乙类乙管”实施首日的首都国际机场 中新社记者 富田 摄还有这些法律问题待明确
1月8日起,我国对新冠病毒感染正式实施“乙类乙管”。除了刑案办理模式以外,专家认为,还有一些法律问题需进一步明确。
王岳提到,对于因感染新冠无法到岗时,员工工资的发放;感染新冠病毒居家隔离期间,国家是否需要提供生活保障等问题待有关部门统一规定。
郑戈则表示,“乙类乙管”后的法律问题还有健康码、行程码所涉及的公民个人信息删除问题、“乙类甲管”期间违反防疫规定的行为的处罚问题等。
对于健康码是否还有存在的必要,郑戈认为,目前还有人有做核酸的需要,由于路径依赖,核酸检测结果与健康码是绑定的,查询起来比较方便,但健康码的公共用途已丧失。为此,他建议,核酸检测结果可另辟通道供个人查询。(完)
评论:新起点,新探索,新使命****** 中新社北京9月25日电 题:新起点,新探索,新使命 中新社记者 安英昭 2022年9月23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致信祝贺中国新闻社建社70周年。 这封贺信既是对中新社70年来工作的充分肯定,也为中新社未来的国际传播事业指明路向。立足新起点,中新社必将求新探索、更努力,担新使命、再出发。 新起点,必要厚植爱国主义的根与魂。 从第一次报道秦始皇陵兵马俑,到香港回归前率先写出“马照跑,舞照跳,股票照炒”,再到迎接台湾记者脱口而出“等你们38年了”,中新人的笔锋在新闻史上浓墨重彩,正在于其从诞生之日起就明确坚持爱国主义的报道方针。七十载筚路蓝缕,爱国主义早已内化为中新社的精神之源。 今天,中华民族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更有信心和能力实现伟大复兴的目标。但中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道路并非一马平川,波谲云诡的国际气候阴晴难辨。值此历史性关键时刻,促进海内外中华儿女大团结的重要性更加凸显。心怀“国之大者”,站稳“中国立场”,既是新起点也是基准线,循此前行,纵道阻且长,亦行则将至。 新探索,还要强健国际传播的枝与叶。 从1952年10月1日,通过电台广播记录新闻的方式对外播发第一篇新闻稿《首都纪念国庆节举行隆重阅兵式》;到紧密联系华文媒体,为侨服务,创造性地以新闻供版合作联结海外;再到如今建立起24小时不间断信息发布系统,形成覆盖境外大多数华文媒介的用户网络,中新社及其旗下中新网、中国新闻周刊等平台不断创新传播形式推动新闻产品触达国际社会、产生广泛影响,正在于其不断探索国际传播的新路径。七十载守正创新,数以百计的海外华媒与“华文媒体之家”的双向奔赴,堪称典范。 今天,媒体融合技术迭代演进,国际传播的格局与形式更趋复杂多变。媒体“国家队”须创新国际传播话语体系,加快融合发展,提高国际传播能力。展现可信、可爱、可敬的中国形象,更需要淬炼“中新风格”,进一步增强报道亲和力和实效性,积极探索媒体融合与学媒结合之道,为开展国际传播工作提供学理支撑,以“实”应“变”,以“融”创“新”。 新使命,更要培育文明交流的花与果。 文明在交流中融合,在融合中进步。七十载上下求索,中新社通过广泛联络海外华侨华人,“以侨为桥”,促进文明交流;通过双向报道中外发展变迁,“以文化人”,推动民心相通。 今天,国际局势风云变幻,“文明冲突”论甚嚣尘上。不同文明、种族、国家间的对立情绪越高涨,做好民心相通工作的重要性就越凸显;外界唱衰、抹黑中国的杂音越刺耳,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的紧迫性就越突出;逆全球化、民粹主义的思潮越抬头,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倡导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必要性就越上升。时代需要理性对话的平台,文明需要交流互鉴的窗口。八音克谐,方无相夺伦;美美与共,则天下大同。 凡是过往,皆为序章。未来,尤需立足五千多年中华文明,全面观照和阐述中国。新起点上,中新社将着力提高国际传播影响力、中华文化感召力、中国形象亲和力、中国话语说服力、国际舆论引导力,以寻求“最大公约数”和画出“最大同心圆”为目标,不断壮大海外知华友华“朋友圈”,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心聚力,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新贡献。(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