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长江索道恢复正式运行 市民鸟瞰长江美景******不少市民在索道入口处排队乘坐长江索道。 周毅 摄市民乘坐长江索道跨越长江。 周毅 摄长江索道行驶在空中。 周毅 摄长江索道驶离站台。 周毅 摄市民乘坐长江索道跨越长江。 周毅 摄市民走进轿厢乘坐长江索道跨越长江。 周毅 摄
1月10日,不少市民在索道入口处排队乘坐长江索道。据了解,经过为期半年的维护,被誉为“万里长江第一条空中走廊”和“山城空中公共汽车”的重庆长江索道,顺利完成承载绳和轿厢的更换,于本月9日恢复运行。该索道全长1166米,横跨长江、连通重庆渝中区和南岸区,市民乘坐索道可在空中鸟瞰重庆中心城区的渝中、南岸美景。而在为期半年的维护中,专业技术团队对索道运行机械、电气、安全保护全套装置进行了全面探测检查,更换了1号轿厢和承载绳,顺利通过了国家客运架空索道安全监督检验中心的全面验收,进一步确保了索道的有效使用、乘坐安全性。
检察机关依法对宋希斌涉嫌受贿、挪用公款案提起公诉****** 中新网1月12日电 据最高检官方微博消息,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黑龙江省总工会原主席宋希斌涉嫌受贿、挪用公款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宋希斌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宋希斌利用担任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林管局局长,大兴安岭地委书记,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哈尔滨市委副书记、市长,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黑龙江省总工会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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