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等四所高校学生自研卫星载荷成功发射******
中新网北京1月18日电 (记者 高凯)记者从清华大学获悉,1月15日11时14分清华大学发起的“天格计划”合作组4所高校的4颗卫星载荷成功发射。
其中,清华大学的GRID-05B卫星载荷搭载于长光卫星MF02A07星,由长征二号丁运载火箭从太原卫星发射中心发射升空,成功进入预定轨道,卫星状态良好,发射获得圆满成功。
据介绍,此次同时发射的共有“天格计划”合作组4所高校的4颗天格卫星载荷,各校天格学生团队作为主力,以清华大学在“天格计划”合作组中开放共享的技术资料为基础,完成了卫星载荷的研制与标定工作,包括:南京大学和四川大学共同研制的GRID-06B(搭载长光卫星MF02A04星)、GRID-08B(搭载天仪研究院TY-28号星)、北京师范大学的GRID-07(搭载天仪研究院TY-28号星)。
预期此次成功发射的这4颗载荷,将与此前已发射在轨的多颗天格载荷开展联合观测,对伽马射线暴、太阳活动和脉冲星等进行持续在轨观测与分析。
此前,“天格计划”在2021年12月发布了首批科学成果:GRID-02卫星载荷观测到首个宇宙伽马射线暴事例GRB210121A,相关科学成果发表在期刊《天体物理学报》(The Astrophysical Journal),由南京大学天格团队与清华天格团队的学生合作完成了天格观测数据的处理和物理分析。这是“天格计划”首个正式发表的伽马暴科学观测结果,也是国际上同类纳卫星伽马暴探测项目中首例取得科学发现和论文发表的伽马暴事例。
随着2022年GRID-03B、GRID-04的成功发射,“天格计划”合作组已经进入多星稳定科学观测的阶段,未来2-3年,将持续发射卫星载荷构建星座观测网络,并继续与GECAM引力波伽马暴科学卫星等开展深度合作和协同数据分析,期望在地面引力波探测器升级再次开机后,获得更多有价值的观测结果。
“天格计划”由清华2016年发起,是一个以本科生学生团队为主体的空间科学项目,也是一个理工学科交叉的基础科学人才培养项目,以寻找与引力波、快速射电暴成协的伽马暴及其他高能天体物理瞬变源为主要科学目标。
目前“天格计划”合作组已有清华以及南京大学、四川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科院高能所、中科院空间科学中心等20余所高校和研究所共同参与合作,首批科学数据已汇交国家空间科学数据中心对科学界开放共享。(完)
付费像“套娃”,看电视为啥成了闹心事儿?******
文/杨宏伟
你有多久没有打开过电视了?近期,演员李嘉明发视频指责电视收费乱象。同时,李嘉明称自己已经三年没有打开电视了。“花大几千买的电视看不了,打开全要收费、要包月VIP。”一番真切吐槽,激起无数网友呼应。
目前在智能电视上追剧,总共分几步?有网友表示,首先要装宽带、然后装机顶盒,然后阅读冗长的会员须知,开通影视平台的会员。最后发现,要看的资源可能还需单独付费。
坐在沙发上累了,你准备躺在床上用手机接着追。又发现同一平台的电视端、手机端、平板端的权益并不相通,需要各付各的费……加上广告弹窗,幼儿内容单独开通会员,超前点播等一系列圈钱套路,杂乱无序的电视APP经营现状,用户体验真的糟糕透了。
客厅里的广告位
和传统电视不同的是,智能电视可以通过卖电视,卖广告位,卖会员,卖内容来盈利。电视已经成为摆在客厅里的广告位。销量越高的智能电视,广告收入也就越多。同时,智能电视还接纳各大第三方视频平台的入驻,造成了如今智能电视自有平台、内嵌APP、用户安装的第三方视频平台齐聚一堂,“套娃”式收费,“多次收割”的混乱现状。
“套娃”式收费行为违法吗?
北京云嘉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对国是直通车表示,如果影视平台对于会员或者其他收费服务的使用范围存在虚假宣传,则构成欺诈,消费者可以要求退一赔三。如果不存在不实宣传,则不违法。
赵占领认为,影视平台的会员服务协议存在内容过于冗长和晦涩难懂的问题。很多普通消费者在购买影视会员服务前没有仔细阅读“会员须知”的习惯,导致消费者会认为购买会员服务后可以一劳永逸的享受所有平台资源,这是产生消费纠纷的关键原因。
他认为,尽管只要不存在虚假宣传可以进行多次收费,但从实际保护消费者权益角度而言,商家应在销售会员服务前,在关键显著位置,以简洁易懂的方式让消费者真的知悉会员服务的内容和使用范围,做到让消费者真正知情。
“套娃”式充会员消耗消费者信任
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常莎认为,近年来,随着版权保护意识的加强,消费者已能够接受内容付费模式,但因尚无法律法规或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电视会员业务予以规范,这导致其一定程度上处于“野蛮生长”的状态。“套娃”式会员收费不仅影响消费体验,也会消耗消费者的信任,长此以往会动摇付费观看的根基,不利于行业良性发展。
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数字经济与金融创新研究中心联席主任、研究员盘和林则表示,“越来越多的用户已经不再看电视了,电视产业也走向下坡路。”
他认为,这种“套娃”式付费是利益驱动的结果,是想以电视这一客厅娱乐为入口,来实现用户附着和用户流量变现。但这种行为要适可而止,无止境的攫取用户价值,最终只会损失用户口碑,“毁口碑容易,重新培养用户消费习惯很难,业内的企业要权衡利弊”。
看电视怎样不“闹心”?
对于让用户闹心的智能电视会员体系,盘和林认为,第一,电视平台应尊重用户的选择,用户不买会员也应该能够使用基础功能,收看基础内容;第二,用户内容价值要和用户付费相匹配。比如,有些课程当前的确是知识付费的,制作方需要用收费来维持创作热情,那么这些收费无可厚非。但因为渠道播放方要额外创收或者捆绑销售而造成的收费,则应该严令禁止。
常莎认为,学会倾听用户的声音,不断提升电视产品的友好度,才能实现口碑和市场双丰收。改善这个问题需要加快制定相应的行业标准和规范,让会员收费更合理。同时,要尊重消费者的感受,探索建立多个用户端互相兼容的电视会员体系,并丰富视频资源内容,让消费者不再“套娃式充会员”。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